大庆网讯(记者齐鸿)房屋拆迁时,室内装修费用也可获得适当补偿。这是3月5日,记者从市动迁办了解到的。
据市动迁办主任张伯信介绍,按今年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其中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我市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对被拆迁的城市住宅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问题提出明确的规定。在此之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释义》只说明,被拆迁的商业用房装修经双方协商,给予适当补偿。
据张伯信主任介绍,《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从今年1月1日后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凡是项目中涉及到的居民住宅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居民均可通过与拆迁人协商获得补偿。
2004-11-19 21:41:54